《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所称的消费者金融信息都有哪些呢?
《实施办法》所称消费者金融信息,是指银行通过开展业务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处理的消费者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其他与特定消费者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相关的信息。
问:消费者金融信息处理都包括什么呢?
答:消费者金融信息的处理包括消费者金融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问:金融消费者什么情况下不能拒绝向银行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答:金融消费者不能或者拒绝提供必要信息,致使银行无法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银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金融活动采取限制性措施;确有必要时,银行可以依法拒绝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
问:银行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用于营销、用户体验改进或市场调查是否应当获得消费者同意呢?
答:银行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用于营销、用户体验改进或者市场调查的,应当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同意银行将其金融信息用于上述目的;金融消费者不同意的,银行不得因此拒绝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
问:金融消费者收到金融营销信息时,是否可以选择拒绝接续接收呢?
答:银行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的,应当向其提供拒绝继续接收金融营销信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