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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鲤想小课堂——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知多少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那么作为一名金融消费者,您是否了解自己的八项基本权利以及如何维权呢?
一、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有哪些呢?
财产安全权、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
 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二、如何理性维权呢?
近来,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借“代理投诉”之名,非法牟利、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通过代理投诉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
(一) 警惕“非法代理投诉”风险
  部分非法代理投诉组织或个人利用互联网论坛、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招揽生意,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金融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件、联系方式、银行卡号、保单、合同、证券期货交易账号及交易信息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事实,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并以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上述非法行为将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失去保险保障、征信受损等风险,甚至遭到诈骗,以及引发需要消费者本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和投资理念
  金融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正确了解融资成本、抵押、担保(品)、保险责任、现金价值、资金净值、杠杆率、分级产品、套期保值、居间代理、证券投资咨询、固定收益、管理人责任和托管人责任等金融概念,树立正确、理性的金融消费和投资理念,接受正规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拒绝非法金融服务,拒绝私下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期货交易、非法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违规执业行为。
  (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应警惕参与“非法代理投诉”可能面临的风险隐患,对于“非法代理投诉”勿轻信、勿传播。尤其应拒绝参与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消费者应通过向行业自律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也可以直接通过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信访部门等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诉求。
廊坊银行金融消费者维权热线:0316-96368、40062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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