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69号)、《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办公室关于做好天津市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工作的通知》(津银办发{2018}134号)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集中兑换期内,廊坊银行天津分行所辖兑换网点如下:
廊坊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17号罗马花园底商
廊坊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100号
廊坊银行天津保税支行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合广场
廊坊银行天津静海支行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文化商业楼
二、2019年4月30日集中兑换期后,我行依据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网点,网点如下:
廊坊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17号罗马花园底商
廊坊银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