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义
债券回购业务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
质押式回购:是我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其他同业机构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资金融通业务。即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 交易对象
债券回购业务的交易对手必须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成员,已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主协议》和(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
● 业务流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制度办法、业务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