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廊坊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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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业务
贷 款
2006-10-26
定义及功能介绍
    贷款是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以一定的利率和约期归还为条件,将货币资金转让给其他资金需求者的信用活动。
    按照货币种类、贷款用途、期限、保障方式和利率等不同标准,贷款可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业务特点
我行为客户提供的贷款形式多样:
     
    流动资金贷款:也称为短期资金周转贷款,是我行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
   
    固定资产贷款:指我行为解决企业用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方面的长期性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和其他固定购置贷款。
    基本建设: 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活动。
    技术改造:是现有企业以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
    科技开发:是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并将开发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的活动。
    其他固定购置:指不自行建设,直接购置生产、仓储、办公等用房或设施的活动。
 
    项目贷款:是指为新建项目提供的贷款,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现金流量稳定的发电、道路、铁路、机场、桥梁等大型基建项目。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我行提供的涵盖土地整理储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融资品种。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和商用房开发贷款。发放对象是经房地产开发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类企业。
 
    银团贷款:银团贷款是从银行双边贷款发展而来的融资方式,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组织多家银行参加,在同一贷款协议中按商定的条件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又称辛迪加( syndicate )贷款。

    转贷款:
指我行负责转贷的外国政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买方信贷、政府贷款和混合贷款以及为上述贷款配套的国外商业贷款。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我行申请贷款。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借款的用途应具有经济效益,能按时还本付息;
    (3)符合我行其他有关贷款规定要求。
    2、客户向我行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申请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贷款证等;
    (2)保证形式贷款还需要提供保证人相关材料和保证合同等;
    (3)抵/质押形式贷款还需提供抵/质押物清单、评估报告、权属证明文件和抵/质押合同等;
    (4)固定资产贷款还需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权部门的批复、其它资金到位情况证明文件和其它配套条件落实情况证明文件等;
    (5)流动资金贷款还应提供原、辅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或进出口商务合同和其他资金来源已经到位或能够到位的证明等;
    (6)住房开发贷款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投资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等;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收费标准
贷款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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