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廊坊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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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业务
综合授信
2006-10-12 11
定义及功能介绍
    综合授信业务是我行根据符合对外授信条件的法人客户的书面申请,在对单一法人客户或企业集团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该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与之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银行信用。
    授信的种类有最高额授信和单笔授信。
最高额授信是根据客户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用于客户正常流动资金周转。最高额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单笔授信是指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最高额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单笔授信的额度是一次性的,不可循环使用。
 
业务特点
    我行授信的范围广,涵盖各类贷款、贴现、承兑及担保类等业务,对同一客户不同的信用需求都纳入最高额授信额度之内。
我行对企业集团客户、关联企业实行统一授信。 

办理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
    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良好并且与我行长期保持正常结算往来关系的客户,均可向我行申请综合授信服务;同时申请综合授信的客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
(2)社会形象良好;
(3)建立或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提交如下资料:
(1)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2)申请人、保证人近3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告;
(3)申请人、保证人基本生产经营资料;
(4)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5)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收费标准
授信额度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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