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个人质押贷款是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存单、国债等有价凭证为质押的贷款。
●贷款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来源的公民。
●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
1. 原则上具有廊坊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2. 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还款意愿;
3. 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提供本行认可的有效权利凭证作质押担保;
5. 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 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须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
1. 借款申请书 ;
2. 借款人及质押人身份证明;
3. 质押的权利凭证及同意质押的承诺书;
4. 本行认借款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期限和利率
1.期限
一般为一年以下,最长不超过三年。
2.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档次的贷款利率执行,最低利率为相应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最高不限。
●还款方法
1、按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按季结息、到期一次还本;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2、对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个人质押贷款,也可根据需要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银行审核。银行对客户进行相关调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支持;
3、签订合同、办理质押物冻结手续。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办理质押物冻结等手续;
4、发放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相关贷款;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将相关的质押物退还借款人。
提示: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办理标准以我行规定办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廊坊市商业银行,以便使您得到更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