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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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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管 箱
2006-10-25 廊坊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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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 保管箱业务是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重要文件、有价单证、稀贵金属、金银首饰、古玩文物、现金等贵重物品的服务性业务。具有安全、可靠、保密、方便的特点。
● 租用对象 凡持有有效证件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及持有单位介绍信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均可申请租用保管箱。
● 租用手续 1、持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文件; 2、与银行签订保管箱租用协议; 3、交纳租金及保证金,留存密码或指纹; 4、银行交付保管箱钥匙,即可验箱启用。
● 租凭费用

● 咨询电话 0316-2204616或直接拨打我行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316-9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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